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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经济贸易委员会 窗口电话:
办事程序:受理—备案—发函
申报材料: 1、《江苏省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乡镇企业一式五份);
2、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书)和“三同时”验收报告(一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换证单位另需提供原证件。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办结上报
服务收费:XXXX元/户(为省代收)
办件类别: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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