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经济贸易委员会 窗口电话:
办事程序:前期工作完成后—企业提出申请—“中心” 经贸委窗口受理—电力管理部门审核(Ⅰ、Ⅱ类由省经贸委组织资质审核发证,Ⅲ、Ⅳ、Ⅴ类由市经贸委组织资质审核发证)
申报材料:
1、申报资质或资质等级升级报告;
2、按要求填写由省经贸委统一印制的《江苏省进网作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新组建的企业需提供有权单位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及企业成立批准文件;
4、企业概况及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附网络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附网络图、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安全用具及施工管理制度等;
5、任命书、聘书、任职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专业电气工程师(助工、技术员)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
6、送检代表工程(2个)资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报告、用户意见等。
(上报资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供电企业)
承诺时限:Ⅰ、Ⅱ类40个工作日办结上报,Ⅲ、Ⅳ、Ⅴ类40个工作日办结)
服务收费:报名工本费XXX元,登报费XXX元,技术审查费和管理费按规定(Ⅰ类XXXX元、Ⅱ类XXXX元、Ⅲ类XXX元、Ⅳ类XXX元、Ⅴ类XXX元),交通费XXX元
办件类别:承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