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2004—20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展舞钢市城市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规划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法规及舞钢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舞钢市城市绿地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切相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三条 本规划需要进行修编时,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批准后的规划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本规划范围主要是市区,同时,包括城市水源地和风景资源集中的地区,总面积420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
6、《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8、《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9、《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
10、《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1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1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建城[2002]240号
13、《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14、《舞钢市城市总体规划》
15、《舞钢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
16、《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17、《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建城[1993]748号
18、《河南省园林城市标准》
第七条 规划指导思想
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遵照“指标先进,布局合理,划定绿线,同步实施”的原则和生态学原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利用城市依
托的山水和森林,维护自然生态,打破城乡界限,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建设市域大环境绿化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全面绿化新格局
,突出山、水、林、城为一体的地方特色,提高城市的整体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园林。从实际和城市发展需要出发,科学合理、高
标准地安排城市内各类绿地,近、中、远期有机结合。
第八条 规划原则
1、依法治绿原则: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法规、条例和行政规章为依据,同时,注意与土地利用规划有关内容相协调。
2、生态优先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保障城市发展过程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平衡发展。
3、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的综合情况布置各类绿地,确定具体指标,构筑科学、合理、多功能、多层次的城市绿地
系统。
4、系统整合原则:完善城市绿地类型和布局,使城市各类绿地互相衔接、有机结合,形成整体统一的有机生态系统。
5、多样性原则:体现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复杂多变性,丰富植物群落层次、种类,创造多种景观类型。
6、地方特色原则:充分利用舞钢市优越的自然山水条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文化历史,建设具有舞钢地方特色的城市绿化环境。
7、可操作性原则:实现科学规划与具体建设的有机结合,使规划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以促进城市绿化工作的迅速开展。
8、与时俱进原则:兼顾规划的时代性和超前性,使绿地建设近中远期有机结合,确保各阶段建设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平衡,同时
留有余地,继承性提高,持续性发展。
第九条 规划期限
1、近期:2005年—2006年
2、中期:2007年—2010年
3、远期:2011年—2020年
第十条 规划规模
1、近期规划总面积 12平方公里,人口 12万人。
2、中期规划总面积13平方公里,人口13万人。
3、远期规划总面积 20平方公里,人口 20万人。
第十一条 实施对策
1、划定绿化控制线(绿线),严格保护绿化用地,严禁非法侵占绿化用地。
2、大力发展城市各类绿地建设,重点加强城区基础绿地建设步伐,努力做到“环、点、线、片”协调发展,有机结合。
3、对境内厂矿、道路、铁路、文物古迹周边,划定控制保护范围,大面积栽植防护林,营建城市生态绿化大环境。
4、对周边农业区域环境建设进行宏观控制,使郊区林果业生产建设与城市大环境绿化有机结合,从而促进城市绿化环境的改善和提
高。
5、拓宽绿化投资渠道,采取多种有利措施,鼓励单位、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推进绿化建设步伐。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第十二条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其它城市建设、文物保护、风景旅游建设等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创造景观优美、环境舒适、生
态功能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市域绿化体系,实现现代化工业旅游生态城市目标,最终达到世界花园城市标准。
2、近期目标:2004年底,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城市绿地类型,改善市容市貌,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3、中期目标:2006年,重点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满足居民游憩活动的基本需求,完成城区内防护绿地体系建设,生产绿地逐步
扩大用地面积及生产规模,基本能满足苗木自足,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
4、远期目标:2020年,结合风景旅游、工业旅游等产业的发展,逐步建成各项绿化指标先进、城市绿地体系完善,城市环境安全、
优美、舒适,生物品种多样,景观丰富,最适合人类居住,城乡一体的城市生态系统,城市绿化水平超过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并
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实现现代化工业旅游生态城市目标,达到世界花园城市标准。
第十三条、规划指标
舞钢市绿地规划指标一览表
序号 |
类别代码 |
类别名称 |
2006年 |
2010年 |
2020年 |
面积
(公顷) |
绿地率
(%) |
人均面积
(㎡/人) |
面积
(公顷) |
绿地率
(%) |
人均面积
(㎡/人) |
面积
(公顷) |
绿地率
(%) |
人均面积
(㎡/人) |
1 |
G1 |
公园绿地 |
318.35 |
26.5 |
25.5 |
393.35 |
30.3 |
28.1 |
453.3 |
32.4 |
28.3 |
2 |
G2 |
生产绿地 |
47.2 |
3.9 |
3.8 |
52.2 |
4 |
3.7 |
58 |
4.14 |
3.6 |
3 |
G3 |
防护绿地 |
22 |
1.8 |
1.76 |
39.5 |
3 |
2.8 |
58.7 |
4.2 |
3.7 |
|
小计 |
—— |
387.55 |
32.2 |
31.06 |
485.05 |
37.3 |
34.6 |
570 |
40.74 |
35.6 |
4 |
G4 |
附属绿地 |
103.5 |
8.6 |
8.3 |
138.2 |
10.6 |
9.9 |
175 |
12.5 |
10.9 |
5 |
G5 |
其它绿地 |
|
|
|
|
|
|
|
|
|
|
合计 |
—— |
491.05 |
40.8 |
39.36 |
623.25 |
47.9 |
44.5 |
745 |
53.24 |
46.5 |
第三章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四条 规划内容
舞钢市市域范围内的绿地主要指:外围绿色控制区。外围水库、河流保护区域,自然风景保护区,文物古迹控制保护区域,公路、
铁路、高压走廊防护林带,田岗水库东侧,厂矿企业控制保护区,水源地控制保护区等。
第十五条 市域绿地结构布局原则
1、加强城镇、水系、厂矿企业、道路等的点、线、面结合,构建市域大环境绿化的主体框架,营造市域生态大环境、城乡一体大园
林。
2、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利用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结合舞钢市风景旅游的开发,建设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
古迹游览区,提高舞钢市生态大环境质量。
3、积极鼓励林果业的投资发展,在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下,利用市域内众多的河滩、荒山、荒坡等闲置土地,营建大面积的经济林
,以此补充市域大环境绿化的不足。
4、重视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作用,以城市为核心,在多部门、多单位通力合作、广泛参与的前提下,通过城市绿化带动市域绿化建
设事业的发展。
第十六条 外围绿色控制区域控制规划
1、舞钢市外围绿色控制区域是指城市用地范围以外的绿地,包括龙泉湖南岸风景林带、观光农业示范区、院岭南岗地林果区、钢铁
公司厂区北林果区 、垭口西、档两侧国营林区、平驻公路西、垭口东林果区、田岗水库西平驻公路东风景林带、基本农田保护
区、武功滚河西林果区、武功朱兰北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总面积191.4公顷。
2、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域,严格控制保护耕地,加强土地管理,因地制宜,搞好四旁绿化工作。建设生态农业观光园,使农业用地
向生态型和观光型转化,以提高农业用地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设多层次,多功能的林业经济结构体系,注重林地的综合效应,通过封山育林、绿化造林等途径,将宜林地建设为经济林、用
材林、风景林、生态防护林等,使广大宜林区成为风景优美,生态结构稳定,经济效益良好的林果协调发展区。
第十七条 枣林水源地保护区规划控制
1、制定水源地保护区规划,划定分级保护区界限,并设立明确的桩界和宣传标识。
2、在水源地各级保护区内,要坚持依法治土、治林、治水,严禁建设污染性企业,严格限制旅游开发项目的建设,禁止可能污染水
源的旅游活动和其它活动,不得滥用剧毒农药等,减少工农业污染源。对新建项目的审批和老污染源的治理,都要以保护好水源地
为出发点,依法严格把关。
3、有计划地进行植树造林及林下灌木、地被的栽植、扶育和管理,以形成生态小环境,保持水土,涵养水源。
4、政府部门统筹规划、监督协调,各相关部门服从组织,分工协作,共同搞好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第十八条 自然风景名胜区规划控制
1、加强对主要风景名胜区的规划。风景区建设贯彻“合理开发、有序利用”的方针,解决好开发建设与生态资源破坏的矛盾,搞好
风景区生态保护。
2、利用风景名胜区现有的丰富森林植被、地形地貌、自然景观、生态环境,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居民提供优美的休闲度假场
所。
3、利用舞钢传统的“铁石”文化及剑文化等独特的地域文化,结合丰富的水系、森林资源,建设富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风景区。
第十九条 市域范围的防护绿地规划控制
1、规划沿省道高兰线、平桐线、丁蚁线和漯舞铁路两侧控制各30米的防护林带。
2、城市建设用地外的高压走廊两侧规划控制各30米的防护林带。
第二十条 外围河流水库规划控制
1、沿滚河、韦河、淃河、玉皇庙河、贾岗河、扶拉王河两侧、袁门水库、葛庄水库、庙街水库、红卫水库等四周及田岗水库东侧建
成50-100米宽的生态保护林带,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在保护区范围内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恢复湿地的自然生态景观。
2、以保护为主,合理有序地开发湿地旅游资源,坚决杜绝不合理的开发行为。核心保护区须限制游客的干扰,局部地段采用生态游
览的方式向游人开放。
3、加强对湿地周围污染企业的管理,严禁向湿地排放污染物。
第二十一条 历史文化古迹保护规划控制
1、在市域范围内分布的文化遗址,如谢古洞的古柏国遗址,铁山庙的古冶铁遗址,赵案庄的新石器遗址等,根据文物级别确定保护
区域。分别规划100米重点保护区和100米一般保护区,用以建成以保护历史遗迹为主要特色的郊野纪念公园或文物保护林带。
2、文保单位的一切建设活动,都要以服务于文物保护为原则,其建筑造型、交通形式等须与文保单位的文化内涵相协调,更好地烘
托文物景点,与文物景点一起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环境标志。
3、加强主要文物保护范围内的环境治理、绿化美化,形成良好的大生态环境。
第四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
第二十二条 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内容
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和其它绿地(G5)。
第二十三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总体结构布局
舞钢市城市绿地系统,按照“一环、十点、五线、八片”的结构模式进行布局,环、点、线、面有机结合,形成相互融合,相互作
用的城市生态绿化体系。
一环——环绕城区的鹁鸽楼山、刘山、金鏊山、旗杆眼山、苏山、西南山寨、罗大山、二郎山等大面积的森林用地及石漫滩水库南
岸、田岗水库西侧的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经济林地等,形成环绕城区的绿色回廊。
十点——指朱兰中心广场、朱兰建中广场、矿山文化广场、鑫源广场、工会广场、桃花源游园、寺坡奋飞广场、翠竹园、梅桂园、康乐园等小型广场、街头绿地,与广泛分布于城区内的居住绿地形成疏密有致的点状绿色精品。
五线——指城市主干道建设路、钢城路、湖滨大道,漯舞铁路,高压走廊沿线的带状防护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与其它道路
绿地一起形成贯穿市区,纵横交错的线型绿色网络。
八片——指龙泉湖公园、院岭公园、刘山公园、卜冲公园、支鼓山公园、朱兰河公园、迎宾公园、竹林游园等大面积的具有一定规
模和配套服务设施的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形成城区绿地核心。
第二十四条 规划指标
依据舞钢市城市总体规划,舞钢市近期2010年,人口规模13万人,用地规模13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人口规模20万人,用地规模
20平方公里。本绿地规划确定的各项绿地指标为:
1、人均公共绿地
现状 22.7m2/人
近期 19.7m2/人
中期 20.8m2/人
远期 26.8m2/人
2、城市绿地率
现状 34.7%
近期 34.8%
中期 38.6%
远期 43.6%
3、绿化覆盖率
现状 39.2%
近期 39.8%
中期 43.3%
远期 46.6%
4、生产绿地
现状 24公顷
近期 30.5公顷
中期 40.5公顷
远期 58公顷
5、其它绿地指标
①新建居住区绿地率30%。
②城市交通性主干道道路绿地率30%,生活性主干道道路绿地率25%。
③附属绿地指标。
A、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25%。
B、工厂的绿地率30%,并设置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C、学校、医院、疗养院、休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为35%。
④城市河湖水系、铁路等防护林带宽30-100米。
第五章 公园绿地规划
第二十五条 公园绿地的分类
公园绿地(G1)分为:综合性公园(G11)、社区公园(G12)、专类公园(G13)、带状公园(G14)、街旁绿地(G15)五个类型。
第二十六条 公园绿地规划原则
1、根据城市总体布局结构、用地发展方向及城市人口规模分布,确定公园绿地体系的布局、内容、性质和规模。
2、各类公园绿地布局应均衡,规模应适度,以方便居民休憩、娱乐。
3、各类公园绿地以植物造景为主,力求公园的生态效应得以充分发挥。其特色和内容应满足不同年龄居民的使用需求,且能充分体
现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和底蕴。
第二十七条 各类公园绿地的规划要点和规划指标
舞钢市公园绿地规划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公园名称 |
类型 |
面积ha |
位置 |
建设阶段 |
投资概算(万元) |
备注 |
1 |
龙泉湖公园 |
综合公园 |
200 |
石漫滩东侧 |
现状 |
1500 |
|
2 |
刘山公园 |
植物园 |
83.6 |
刘山 |
中期 |
100 |
|
3 |
卜冲公园 |
居住区公园 |
8.2 |
垭口北 |
中期 |
500 |
|
4 |
支鼓山公园 |
综合公园 |
97.6 |
支鼓山北 |
远期 |
1200 |
|
5 |
院岭公园 |
综合公园 |
62.3 |
院岭北 |
远期 |
1000 |
|
6 |
朱兰中心广场 |
街旁绿地 |
8.7 |
冢李西南 |
远期 |
500 |
|
7 |
朱兰河公园 |
居住区公园 |
10.6 |
朱兰河沿岸 |
近期 |
1000 |
|
8 |
迎宾公园 |
居住区公园 |
9.7 |
武功西 |
远期 |
500 |
|
9 |
朱兰建中广场 |
街旁绿地 |
2.25 |
陈庄 |
现状 |
300 |
|
10 |
朱兰矿山文化广场 |
街旁绿地 |
1.16 |
朱兰矿山文化宫北 |
现状 |
100 |
|
11 |
卜冲绿地 |
街旁绿地 |
1.36 |
环保局西 |
现状 |
300 |
|
12 |
石门郭园 |
居住区小游园 |
2.54 |
石门郭 |
远期 |
100 |
|
13 |
苗庄园 |
居住区小游园 |
2.44 |
苗庄北 |
远期 |
100 |
|
14 |
鑫源广场 |
街旁绿地 |
1.34 |
建行西 |
现状 |
150 |
|
15 |
工会广场 |
街旁绿地 |
1.25 |
垭口工会 |
现状 |
100 |
|
16 |
桃花源游园 |
居住区小游园 |
2.5 |
公安局南 |
近期 |
150 |
|
17 |
奋飞广场 |
街旁绿地 |
0.39 |
寺坡文化宫东 |
现状 |
100 |
|
18 |
梅桂园 |
居住区小游园 |
1.8 |
水管局南 |
近期 |
200 |
|
19 |
翠竹园 |
居住区小游园 |
2.7 |
职工医院东南 |
现状 |
150 |
|
20 |
竹林游园 |
植物园 |
22.6 |
林场东 |
中期 |
350 |
|
第六章 生产绿地规划
第二十八条 规划原则
1、生产绿地位置的选择应考虑基址的地形地貌和城市主导风向、交通条件等对苗木生产经营的影响。
2、苗木培育选种应结合树种规划,注意品种的多样化,力求基本达到苗木自给。
第二十九条 规划内容
规划确定舞钢市生产绿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以上,规划总面积58公顷。
1朱兰市政苗圃,面积29.5公顷,苗圃性质为国有现状,苗圃生产主要为育苗和科研,以培育城市基础绿化树种和乡土树种为主。
2、武功苗圃,面积 28.5公顷,以企业和私人建圃为主,主要培育、驯化名贵观赏类花木、地被草坪等,并兼顾其它苗木的生产。
第七章 防护绿地规划
第三十条 规划原则
1、着眼于大环境,从市域范围的角度考虑环境保护,促进城市的生态平衡。
2、结合城市布局结构与污染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营造具有不同防护功能的防护绿地。
3、不同功能的防护林采用不同的林带结构,以达到良好的防护效果。
4、防护绿地植物应以速生、抗性强、乡土树种为主,使防护绿地尽快绿化起来,更好地发挥防护作用。
第三十一条 防护绿地规划内容
舞钢市防护绿地建设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面积(ha) |
1 |
铁路运输防护绿地 |
8 |
2 |
高压走廊防护绿地 |
11.7 |
3 |
石漫滩水库北岸防护绿地 |
7.5 |
4 |
舞阳铁矿防护绿地 |
31.5 |
|
总计 |
58.7 |
第八章 附属绿地规划
三十二条 居住绿地规划
1、规划内容:城市居住用地内社区公园以外的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
2、规划指标
居住区绿地率规划指标
序号 |
用 地 类 别 |
绿地率(%) |
1 |
新建居住用地 |
≥30 |
2 |
旧城改造的居住用地 |
≥25 |
3 |
公园服务半径未覆盖的居住用地 |
≥35 |
3、居住绿地规划设计要求
(1)、结合居住用地的布局和建设目标,制定居住绿地规划原则,通过绿地建设,为城市居民创造优美、舒适、安全、方便、现代
化的生活居住环境,并体现山水林城的城市特色。
(2)、居住区绿地规划应强调与周围环境、建筑风格色彩的融合,使绿化建设与建筑环境共同组成有机生态型居民生活活动空间。
(3)、对于公园服务半径未覆盖到的居住用地,通过提高居住绿地率指标的办法为居民提供更多的户外活动空间。
(4)、根据居住区的级别、组团分布的基本形式及居民的行为规律合理安排居住绿地,形成公共、半公共、私有、半私有等多种室
外空间形式,使居住区各类绿地满足不同居民的多种使用需求,并成为城市绿地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5)、以植物造景为主,采取草铺底、乔遮阴、花卉灌木巧点缀的手法并结合垂直绿化,创造绿色植物景观,最大限度地发挥植物
的生态效益。
(6)、结合绿地可以疏散人口、隐蔽建筑的作用,在绿地规划时,考虑到居住区绿地防灾避难功能的有效发挥。
第三十三条 道路绿地规划
1、道路绿地基本形式:人行道绿化带、道路防护绿带、基础绿带、分车绿带、交叉路口绿地等多种形式。
2、道路绿地规划指标
城市道路绿地率规划指标
道路类别 |
绿地率(%) |
主干路 |
≥30 |
次干路 |
≥25 |
支路 |
≥20 |
3、道路树种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乡土树种为主,优先选择抗性强、生命周期长、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2)、从生物多样性的角度出发,在适地适树的原则下尽量丰富植物材料。
(3)、注意各类树木高低色彩等的合理配置。
(4)、根据道路的等级和红线宽度选择不同的道路绿化树种及形式。
舞钢市主次干道行道树规划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长度(m) |
道路等级 |
行道树种 |
备注 |
1 |
建设路 |
5198 |
主干道 |
枫杨、
黄山栾 |
东段为枫树、西段为黄山栾 |
2 |
钢城路 |
6687 |
主干道 |
枫杨、
黄山栾 |
南段为枫树、北段为黄山栾 |
3 |
湖滨大道 |
3487 |
主干道 |
柳树 |
|
4 |
朱兰大道 |
1200 |
次干道 |
广玉兰 |
|
5 |
健康路 |
916 |
次干道 |
辛夷 |
|
6 |
干休路 |
880 |
次干道 |
大叶女贞 |
|
7 |
铁山路 |
1672.9 |
次干道 |
杨树 |
|
8 |
温州路 |
1920 |
次干道 |
黄山栾 |
|
9 |
中心路 |
300 |
次干道 |
法桐 |
|
10 |
文化路 |
800 |
次干道 |
大叶女贞 |
|
11 |
常州路 |
722 |
次干道 |
辛夷 |
|
12 |
石漫滩大道 |
2300 |
次干道 |
大叶女贞、法桐 |
东段为大叶女贞、西段为法桐 |
13 |
龙泉路 |
3154 |
次干道 |
柳树 |
|
14 |
马鞍山大道 |
|
次干道 |
柳树 |
|
第三十四条 其它附属绿地规划指标
其它单位附属绿地规划指标
用地类别 |
绿地率(%) |
备注 |
行政办公用地 |
≥35 |
|
商业金融用地 |
≥25 |
|
医疗卫生用地 |
≥45 |
|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
≥40 |
|
工业用地 |
≥35 |
|
仓储用地 |
≥25 |
|
市政设施用地 |
≥25 |
|
对外交通用地 |
≥20 |
|
混合用地 |
≥30 |
用地内一半为工业用地 |
第三十五条 其它附属绿地规划建议
(1)各单位应在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搞好本单位的绿地建设工作,服从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满足用地的绿化
指标。
(2)单位附属绿地要以植物造景为主,各单位应充分挖掘内部潜力,“见缝插绿”,灵活运用绿化布置手法,尽最大努力达到规
划指标的要求。
(3)污染严重的工矿企业,应选择抗性强的绿化植物,并增加绿地面积,创造整齐、优美、清洁的厂区环境。
(4)各单位应搞好拆墙透绿工作,使单位庭院绿化与周围绿化环境相融合,共同形成有机的城市绿化系统。
第九章 减灾绿地体系规划
城市避灾绿地,指当地震、火灾、洪水等灾害发生时,城市中能用于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市民短期生活的绿地空间。它一般由城市
的防护绿地和公共绿地的某些地块组合构成,是城市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绿地系统规划,以城市绿地为主要载体,
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城市避灾、减灾绿地体系,并对纳入这一体系的城市公园、道路绿地提出设计要求。
第三十六条 规划原则
1、结合舞钢实际,搞好避灾据点与避灾通道的选址规划。
2、设置城市救灾通道,以使在灾害发生时能方便组织疏散和紧急救援。
3、与相关的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相协调。
第三十七条 规划内容
1、根据舞钢市山多,森林植被丰富,城区建筑密度小的城市特点,规划主要以外围山体公园为基本减灾综合救援据点。其它城市开
敞空间作为紧急避难据点,以道路作为避难、救灾通道。
2、减灾、综合救援公园的规划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园应布置在地形、地基良好的地区,避开排水困难、地基软和高填土的地段及挖填的交界处。
(2)保证绿地在尽可能多的方向具有可达性,各出入口要面向6米宽以上的道路。全园无障碍设计,公园的出入口须有一定宽度
,确保各个出入口可以永久、安全、快速的自由进出。
(3)应根据公园的规模确定公园中自由广场和开阔地的比例,以便于灾害发生时搭设帐篷、堆放物资等救援用途。部分铺装广场
应提高铺装标准,供紧急状态下直升机起降的使用。
(4)公园内避免设置大型建筑物,如设置大型建筑物,四周需留出足够大面积的空地。园林小品建筑考虑选用轻质屋顶,其它公
园设施的材料选择应考虑避免产生次生灾害,所有园内设施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5)除功能上必要的硬质铺装外,公园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增加绿地面积增大公园绿地的绿量,保证公园绿地作为综合救援
据点的安全性。
3、除作为避难和综合救援据点的公园绿地外,其余的社区公园、街旁绿地和附属绿地中不小于600平方米的绿地作为紧急避难据点
。作为紧急避难据点的绿地,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社区内面积大于60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是居民就近紧急避难的重要据点,由于其周边紧邻建筑较多,受灾率高,潜在的危险
性大,因此四周要有足够宽度的缓冲绿地,确保空间的安全。
(2)作为避难和综合救援据点绿地的所有规划设计条款,均适用于紧急避灾据点绿地的规划设计要求。
4、规划以城市主干路、次干路、部分支路作为避难通道,以过境公路及城市主干道为救灾通道。避难、救灾通道的规划设计应符合
下列要求:
(1)避难、救灾通道的主要功能是快速疏散、联系交通,在灾害发生时,安全性、可达性的保证是各级避难、救灾通道的基本要
求。
(2)各级避难、救灾通道务求保证连续、安全、畅通,形成自各类建筑出入口到各避难、救灾场所都可以快速顺畅到达的绿色网
络,在非常时期有效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3)、沿城市支路以上级别的建筑应后退道路红线5—10米,道路两侧应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建筑红线。
(4)、道路两侧规划尽可能宽的绿化缓冲带,缓冲带建议配置行列式乔木和绿篱,保证通道的安全性和可达性。
第十章 绿化树种规划
第三十八条 树种规划原则
1、重视地带性植物物种保护和合理利用,合理界定植物品种的数量,丰富植物物种,体现生物多样性原则。
2、适地适树。树种规划应根据本地区的气候和土壤条件,采用乡土树种与引进树种相结合的方式。
3、提高生态效益。通过植物绿化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清新整洁、生态健全的环境、优美的城市景观和舒适的休憩活动场所。
4、发展节水型绿化。坚持节约用水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调整植物配置结构,发展节水型绿化,积极发展和推广耐旱、涵养水源
能力强的阔叶植物。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绿化骨干树种:
悬铃木、雪松、女贞、桂花、枫杨、蜀桧、国槐、银杏、垂柳、金丝柳、馒头柳、重阳木、合欢、五角枫、千头椿、黄山栾、白蜡
、毛白杨、水杉、香樟、紫玉兰、白玉兰、莘荑、红叶李、碧桃等。
第四十条 道路绿化主要树种推荐:
(1)常绿乔木:雪松、棕榈、石楠、枇杷、法青、广玉兰、大叶女贞、香樟等。
(2)落叶乔木、悬铃木、苦楝、重阳木、银杏、合欢、黄山栾、七叶树、黄连木、椴树、朴树、白蜡、紫玉兰、莘荑、白玉兰、
元宝枫、三角枫、五角枫、枫杨、臭椿、国槐、垂柳、金丝柳、馒头柳、千头椿、乌桕、毛白杨等。
(3)花灌木:蜡梅、迎春、榆叶梅、棣棠、牡丹、紫荆、丁香、连翘、珍珠梅、锦带花、紫薇、木槿、黄刺玫、红瑞木、火棘、
月季、蔷薇、天目琼花、凤尾兰、大叶黄杨、构骨、金叶女贞、小叶女贞、红叶女贞、小叶黄杨、紫叶小檗、红花继木、桂花、樱
花、石榴、梅花、碧桃、红叶李、海棠、月季、丰花月季、洒金柏等。
第四十一条 居住绿地及其它附属绿地主要树种推荐
(1)、常绿乔木:雪松、蜀桧、广玉兰、石楠、枇杷、香樟、大叶女贞等。
(2)、落叶乔木:重阳木、悬铃木、白玉兰、二乔玉兰、莘荑、合欢、银杏、榉树、元宝枫、栾树、白蜡、七叶树、千头椿、杜仲
、五角枫、梧桐、垂柳、旱柳、柿树、核桃、鹅掌楸、龙爪槐等。
(3)、藤本、花灌木:蜡梅、迎春、榆叶梅、连翘、珍珠梅、樱花、碧桃、桂花、梅花、红叶李、红叶桃、无花果、山楂、垂丝海
棠、锦带花、金银木、紫薇、天目琼花、紫荆、大花溲疏、木本绣球、菱叶绣线菊、圆锥八仙花、蝴蝶绣球、八仙花、石榴、木槿
、棣棠、红瑞木、金钟花、紫丁香、白丁香、花叶丁香、凤尾兰、月季、牡丹、玫瑰、大叶黄杨、小叶黄杨、铺地柏、海桐、紫叶
小檗、南天竹、石楠、木香、扶芳藤、紫藤、五叶地锦、美国凌霄、南蛇藤、金银花等。
第四十二条 防护绿地主要树种推荐
(1)抗二氧化硫树种:臭椿、国槐、广玉兰、白玉兰、侧柏、桧柏、垂柳、馒头柳、枫杨、香樟、紫穗槐、石楠、法青、夹竹桃
、白蜡、紫薇、大叶黄杨、银杏、紫荆、紫叶李、七叶树、木瓜、悬铃木、桂花、水杉、毛白杨、海桐、女贞、棕榈、石榴、毛竹
等。
(2)抗氟化氢树种:桧柏、侧柏、银杏、构树、胡颓子、悬铃木、槐、臭椿、龙爪槐、栾树、广玉兰、麻栎、小叶杨、箭杆杨、
垂柳、泡桐、紫薇、紫穗槐、连翘、朝鲜忍冬、金银花、紫叶小檗、丁香、白腊、夹竹桃、石楠、棕榈、大叶黄杨、欧洲绣球、小
叶女贞、海州常山、接骨木、地锦、五叶地锦、菖蒲、鸢尾、金鱼草、万寿菊、野牛草、紫茉莉、半支莲、蜀葵等。
(3)滞尘树种:桧柏、龙柏、广玉兰、构树、毛白杨、银杏、国槐、重阳木、蜡梅、元宝枫、泡桐、木槿、紫薇、刺槐、榆树、
梧桐、麻栎、臭椿、朴树、悬铃木、丁香等。
(4)防火树种:蚊母、女贞、广玉兰、构骨、棕榈、海桐、雪松、白皮松、银杏、臭椿等。
(5)防风林树种:圆柏、偃柏、银杏、木瓜、侧柏、合欢、龙柏、构树、柽柳、紫穗槐、垂柳、女贞、木槿、火炬树、白蜡等。
第四十三条 公园绿地主要树种推荐
公园绿地的树种选择范围较大,以上推荐的适用于道路、居住区、防护绿地的树种,根据公园绿地的不同功能需求均可加以利用。
第四十四条 主要驯化树种推荐
(1)、乔木:香樟、柳杉、红杉、罗汉松、紫杉、蚊母等。
(2)、灌木:枸骨、十大功劳、阔叶十大功劳、八角金盘、狭叶火棘、北海道黄杨、红花继木、茶梅、夹竹桃、牡丹、星花玉兰等。
(3)、藤木:扶芳滕、南蛇滕、三叶木通、常春藤等。
第四十五条 植物种植结构
植物种植以乔灌草复层结构为主。全区乔木、灌木和非林下草坪比例建议采用70%:30%。在城市重点区域及特殊地段,非林下草坪
比例可适度调整。
第十一章 城市绿化植物多样性规划
生物多样性是指所有生物及其组成系统的总体多样性和变异性,其特点为:1、物种丰富;2、特有属种繁多;3、区系起源古老;
4、栽培植物、家养动物及其野生亲缘的种质资源非常丰富;5、生态系统丰富多彩。
第四十六条 舞钢市城市绿化植物多样性规划的基本要求
1、合理进行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布局,建立城市开敞空间的绿色生态网络,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大环境绿化格局。
2、大力开发利用地带性的物种资源,尤其是乡土植物,有计划地引进域外特色物种,构筑具有地域区系和植被特征的城市生物多样
性格局。
3、提高单位绿地面积的生物多样性指数。
4、增大城市绿地建设规模,促进公园等生态绿地的自然化。
5、改善以土壤为核心的立地条件,提高栽培技术和养护水平,促进绿化植物对城市环境的适应性。
第四十七条 城市绿化植物多样性规划原则与目标
1、规划原则:
(1)、充分尊重自然规律,以地带植物品种为主,重点发展乡土树种,适当引进外来树种,满足不同的城市绿化要求。
(2)、生态功能与景观效果并重,兼顾经济效益。
(3)、以乔木为主,乔灌藤草相结合,形成舞钢市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大环境。
(4)、适地适树,优先选择抗逆性强的树种。
(5)、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相结合。
(6)、在适当地段为野生动物预留安全通道。
(7)、对城市本土植被物种进行调查研究。
(8)、确定城市绿化的基调物种和骨干物种。
2、规划目标:
(1)、营造舞钢市的植物景观特色,满足市民文化娱乐、休闲、亲近自然的要求。
(2)、优化城市树种结构,提高绿化植物改善城市环境的机能。
(3)、引导城市绿化苗木生产从无序竞争进入有序发展。
(4)、构筑城市绿色空间的艺术风貌,充分展现城市个性。
第四十八条 城市绿化乔木种植
为加大建成区内绿化面积,增加绿量,减少城市硬化地面散热及反射热,改善城市小气候,降低绿化管理费用,应加大乔木的种植
比例。
第四十九条、园林绿化应用科学研究规划。
城市绿化科研项目的选择,必须立足现实,坚持目的性、全面性和层次性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研究。同时,要加强科研
合作,建立和完善园林科研管理体系,推个应用先进、成熟的科研成果,促进科研和生产的良性循环。
第十二章城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第五十条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古树古木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产,是活的文物。要通过科学规划,充分体现市区现存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
、科学和生态价值,要结合舞钢实际,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群体意识。同时,通过开展有关古树保护基
础工作及养护管理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程、规范,建立科学、系统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体系,使之与舞钢市生态
城市目标相适应。
第五十一条古树名木保护法规建设规划。
1、舞钢市保护在册的古树名木共58株,现存58株,其中生势较好的有26株,一般的有12株,差的有20株,属一级古树名木共有2株
。这些古树分属16个科21个属23个种,主要树种有国槐、黄连、银杏、柿树、皂荚、水杉、喜树、天目木姜子、山茱萸、槲栎,乌
桕、楸树、木瓜、枫杨等。
2、专项立法:为使全市的古树名木管理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要按照国家建设部2000年发布实施的《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
法》进一步完善保护法规,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古树名木管理的部门、职责、保护经费来源及基本保证金额,制订可操作性
强的奖励与处罚款以及科学合理的古树名木保护技术管理规范。
3、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保
护意识。要充分发动民间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公众参与。
第五十二条古树名木保护科学研究规划
要在现有的古树名木树龄鉴定和复壮技术两项科研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有关古树名木的生理基础研究和养护管理技术的研究。
第五十三条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规划
建立古树名水管理档案,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古树名木的树龄、生长情况等制定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使古树名木的养护管
理走上规范化、科学化道路。要采取相应的复壮措施,抢救长势衰弱的古树,要进一步清除古树周围的违章建筑,封补树洞,及树
枝截面,设置古树名保护围栏、铭牌。
第十三章分期建设规划
第五十四条规划原则
1、与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发展及建设构想相协调,合理安排各类绿地的建设阶段。
2、结合城市经济发展的预测,切合实际地制定近期绿地建设计划。
3、满足城市居民休憩活动的基本需求。
4、优先考虑对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效果影响较大的绿地建设项目。
5、近远期规划相结合,为城市建设留有余地,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十五条、规划期限
为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
近期:2004-2005(规划人口 12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
模 12 平方公里)
中期:2006-2010(规划人口 13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
模13 平方公里)
远期:2011-2020(规划人口 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
模 20 平方公里)
第五十六条、近期城市公园绿地建设
近期城市公园绿地建设一览表
序号 |
公园名称 |
近期建设面积 |
位置 |
性质 |
投资
估算 |
备注 |
1 |
朱兰河公园 |
10.6 |
朱兰河沿线 |
居住区公园 |
1000 |
|
2 |
桃花源游园 |
2.5 |
公安局南 |
居住区小游园 |
150 |
|
3 |
康乐园 |
1.5 |
职工医院南 |
居住区小游园 |
300 |
|
4 |
梅桂园 |
1.8 |
水管局南 |
居住区小游园 |
200 |
|
|
总计 |
16.4 |
|
|
1650 |
|
第五十七条、近期防护绿地建设
近期建设舞阳铁矿防护绿地,面积14公顷。
第五十八条、近期生产绿地建设
市政苗圃新增用地,面积3公顷,武功苗圃新增用地面积3.5公顷。
第五十九条、近期附属绿地建设
附属绿地的建设应结合城市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附属绿地规划指标同步进行,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应限期实施改造。
1、居住区绿地10公顷。
2、道路绿地5公顷。
3、其他附属绿地10公顷。
第六十条、中期公园绿地建设
中期建设的公园绿地一览表
序号 |
公园名称 |
面积ha |
位置 |
类型 |
投资概算(万元) |
备注 |
1 |
卜冲公园 |
8.2 |
垭口北 |
居住区公园 |
500 |
|
2 |
佛爷岭公园 |
7.0 |
武装部东 |
居住区公园 |
800 |
|
3 |
竹林游园 |
22.6 |
林场东 |
植物园 |
350 |
|
|
合计 |
37.8 |
|
|
1650 |
|
第六十一条、中期防护绿地建设。
舞阳铁矿防护绿地,总面积17.5公顷。
第六十二条、中期生产绿地建设。
中期建设市政苗圃5公顷,武功苗圃5 公顷。
第六十三条、中期生产绿地建设
1、居住区绿地10公顷。
2、道路绿地10公顷。
3、其他附属绿地10公顷。
第六十四条、远期公园绿地建设
序号 |
公园名称 |
面积ha |
位置 |
类型 |
投资概算(万元) |
备注 |
1 |
支鼓山公园 |
97.6 |
支鼓山北 |
综合公园 |
1200 |
|
2 |
院岭公园 |
62.3 |
院岭北 |
综合公园 |
1000 |
|
3 |
朱兰中心广场 |
8.7 |
冢李西南 |
街旁绿地 |
500 |
|
4 |
迎宾公园 |
9.7 |
武功西 |
居住区级公园 |
500 |
|
5 |
石门郭园 |
2.54 |
石门郭 |
居住区级小游园 |
100 |
|
6 |
苗庄园 |
2.44 |
苗庄北 |
居住区级小游园 |
100 |
|
7 |
刘山公园 |
83.6 |
刘山 |
植物园 |
1000 |
|
合计 |
|
266.88 |
|
|
4400 |
|
第六十五条远期防护绿地建设
远期绿地建设院岭北防护绿地15公顷。
第六十六条远期生产绿地建设
远期建设朱兰市政苗圃12.5公顷,武功苗圃5公顷。
第六十七条远期附属绿地建设
1、居住区绿地30公顷。
2、道路绿地15公顷。
3、其他附属绿地30公顷。
第十四章实施措施
第六十八条、建立顺畅协调的综合管理机制
1、由舞钢市园林局统一领导辖区内的绿地建设工作。
2、建立完善的决策—规划—法制—实施—监督等城市绿化保障体系。
3、建议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保证按期完成绿化任务。
4、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及时、认真地解决绿地系统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5、制定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计划,对照相关标准,定期自检、逐年实施。
第六十九条、明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法律效力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1、本规划申报批准后,与舞钢市城市总体规划配合使用,使之成为城市建设管理的法律依据。
2、制定和补充相应的地方性条例,用法制手段保证规划绿地不被任意侵占和按规划进行保护与建设。建立严格的城市绿化奖惩机制。
3、明确园林执法地位,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力度。
第七十条、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建立“绿线”管制制度
1、绿线界定范围主要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它绿地。
2、“城市绿线”一经划定,即具有永久性法律效力,不得随意侵占,或擅自改变绿地性质。
3、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同时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绿化方案,经审核批准后,工程项目方可开工。
4、绿化工程竣工后,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方可交付使用。
5、定期对现有建设项目的绿化情况进行核查,保证绿地建设按期达标。
第七十一条、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绿地建设投资体系
1、采取政府投资,单位、个人独资、吸引外资、社会集资联建等多方投资渠道,谁投资谁受益,共同完成绿化建设任务。
2、逐年加大绿地建设投资力度,保证绿化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七十二条、加强市民参与机制
1、开展面向市民的绿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使爱绿护绿意识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2、提高各级领导的生态环境意识,将绿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当地领导政绩的内容之一。
3、在城市规划和设计工作过程中进行民意调查,使规划和设计更直接地体现市民的意愿。
4、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地建设与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倡绿地认养等活动。
5、开展评选“市树、市花”活动(规划建议市树为黄山栾,市花为月季)。
第七十三条、提高绿地建设管理水平
1、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城市园林绿地设计方案进行招标。对城市重点区域和地段,进行街区环境景观的整体设计。
2、加强行业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再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基层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3、完善养护管理考核制度。
4、建立绿地信息管理系统,提倡新材料、新技术在绿地建设中的使用。
5、鼓励进行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阳台绿化,增加城市绿量。
6、建立园林绿化建设评比奖励机制,定期举行各种评比工作。
第七十四条、加强对城市绿地养护工作的考核,最大限度地保护绿地的建设成果
1、对绿地养护管理进行招投标,实现养护工作的市场化。根据完成情况,确定管护承包经费的发放及奖罚。
2、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制定城市各类绿地的养护技术规范、养护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
3、科学、合理地编制城市绿地年度养护预算,制订养护定额,按养护定额核拨经费,增加人、财、物的投入,提高绿地养护效率,
促进城市绿地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以满足城市绿地的管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