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舞钢市委、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舞钢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舞发[2004]32号),设置舞钢市招商局。舞钢市招商局是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外宣传全市综合投资环境、招商优势和优惠政策,并负责引资项目的推介工作。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论证;负责重大项目的联络、洽谈和督查,促进项目的签约、履约。
(三)负责组织全市性的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四)负责协调全市社会团体、驻外机构、中介组织的招商引资工作。
(五)配合组织国内经济技术协作交流活动,推动全市与全国各地区间的区域经济技术协作,协调解决经济联合与协作中的问题。
(六)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合同的审批以及变更、清理核算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评审和上报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的外汇额度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负责对全市各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统计和人员培训。
(九)负责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作困难,接受和处理外商投诉。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招商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外资科
(三)项目管理办公室
(四)外商投诉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舞钢市招商局规格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