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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舞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组成机构名称变更情况,李法根不再担任舞钢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陈军安改任舞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赵建庄改任舞钢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王冬梅改任舞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舞钢市人大常委会
2004年11月23日

 
 

  舞钢市人大常委会任免通知

(2005年4月27日舞钢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关华、张运璞为舞钢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2005年4月27日舞钢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范培东、华广平两同志为舞钢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5年4月27日舞钢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决定任命
    彭 涛、杨洪涛、李贵生、刘 宝(女)、卢焕民、世晓慧(女)、卜蕴杰、张朝金、秦国旗、胡国刚、高丽(女)、李亚丽(女)、孙小红(女)、郝小伟、周娟(女)为舞钢市人民法院陪审员。

 
 

 

机构名称 工作职责
办公室     筹备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有关事宜;起草编印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文字材料等;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管好印章; 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人事、工资调整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搞好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工作;承办对上联系、对外联络工作。
法制工作委员会     密切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的联系,经常了解他们对宪法、法律、法令的宣传、贯彻、实施情况;对“一府两院”发布的决定、命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决议决定,如有同宪法、法律、法令和方针、政策相违背的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了解“一府两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法制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催办领导交办的属于公、检、法、司、 民政部门办理的来信来访;组织对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的讨论和修改,并及时汇总上报;调查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申诉、控告案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人大常委会需要审议的有关法制和公、检、法、司、民政部门的工作报告进行调查研究。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加强与计划发展、财政贸易、工商税务、劳动、环境保护、审计、交通、金融保险等有关部门的联系,调查 了解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对人大常委会需要审议的有关方面的议题、工作报告等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对上级交办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令和地方性法规的讨论修改工作,并汇总上报;检查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情况;催办领导交办的属于该委所联系部门办理的来信来访。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加强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广播电视、计划生育等部门的联系,调查了解以上部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对人大常委会需要审议的有关方面的议题、工作报告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对上级交办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令和地方性法规的讨论、修改工作,并汇总上报;催办领导交办的属于该委所联系部门的来信来访。
农村工作委员会     加强与农业、林业、水利、城建、畜牧、国土资源、烟草、 乡镇企业等部门的联系,调查了解以上部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方面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对人大常委会需要审议的有关方面的议题、工作报告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对上级交办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令和地方性法规的讨论、修改工作,并汇总上报;催办领导交办的属于该委所联系部门办理的来信来访。
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办理“一府两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的有关事宜;起草有关人事任免方面的文件材料等;搞好对所任命干部的监督,受理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信访案件。做好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帮助和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市直代表联络组开展代表联络工作。负责代表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的整理、转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增减等有关事宜。
老干部科     加强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联系,安排老干部参加切合实际的社会活动,发挥老干部的作用。督促落实老干部的“两个待遇”,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帮助解决老干部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成市委下达的年度老干部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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